其他收入是什么科目
其他收入通常属于损益类科目,它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所获得的各种收入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:
1. 投资收益: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。
2. 利息收入: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利息。
3. 捐赠收入:来自外部的无偿赠送,未限定用途的财物。
4. 罚没收入:政府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入,以及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卖收入。
5. 公产收入:国有山林等公产的产品收入,以及公房和其他公产的租赁及变价出售收入。
6. 杂项收入:如国际组织援助捐赠收入、对外借款归还收入等。
会计上,其他收入的借贷方向通常是贷方表示增加,借方表示减少。期末时,其他收入的余额通常会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,用以计算当期损益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其他收入与“其他业务收入”科目有所区别,后者主要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,如材料销售、代购代销、包装物出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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